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决定草案,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部分调整明确,5000元的起征点不变,而应纳税额拟以稿酬所得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并在此基础上,再按70%计算。
最新稿费税收计算公式例:
假设稿费收入10000元
(10000-10000X20%)×70%=5600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元
而现行稿费税收计算公式为:
假设稿费收入10000元
10000-10000X20%=8000
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
但是,与现行稿费独立征收有所区别的是,新个税征收体系为综合征收,即4项劳动性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仍旧纳入综合征税的范围。
所以假设作家是兼职创作,有第三方单位工资收入及其他所得。
那么,该作家的综合所得计算方式为:
(工资所得+稿费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
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做出调整,是考虑到作家取得稿酬所得等收入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费用。
而稿酬所得在计算收入额时 享受七折优惠待遇,也是充分考虑了创作发表作品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一特殊性,让税制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