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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推动发展网络文学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5-06 19:31:06    来源:爆侃网文综合整理    编辑:爆侃网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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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六大部分25条,强调了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实施意见》提出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办好媒体文艺栏目节目,实施“徽风皖韵”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

《实施意见》强调,安徽将大力发展网络文艺,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发挥省网络作家协会的作用,扶持网络作家创作出版,将网络文学列入文学原创扶持项目,纳入文学作品评奖范畴,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把握传播规律,建设一批我省文艺网站,善于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把网络文艺纳入创作生产和引导管理范畴,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安徽继续推动黄梅戏、徽剧、花鼓灯、杂技、安徽民乐、皖版图书、徽派影视等安徽特色文化产品走出去,争取把我省文艺走出去知名品牌纳入人文交流机制,向世界推介我省优秀文艺作品。

将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建设,制定我省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培养计划。探索建立我省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法。

并加大对文学艺术重点报刊、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的扶持,支持《清明》、《安徽文学》、《诗歌月刊》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学期刊方阵。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6〕17号

(2016年4月2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做好文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文艺工作的重要作用。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充分运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2.准确把握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当前,文艺创作生产活跃,内容形式丰富,风格手法多样,涌现了一大批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呈现出百花竞放、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上下建设文化强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大力实施文化“八个强”,文艺事业呈现创新发展、繁荣兴盛的生动局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大力实施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戏剧、影视、文学、出版等艺术门类优秀作品不断涌现,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各类国家级文艺评选中连创佳绩,形成了“安徽文艺现象”。各项文艺活动出新出彩,受到人民赞扬。文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内联外引、相互促进,文艺人才规模壮大、素质提升,培养造就了一批文艺名家和文艺新秀。广大文艺工作者辛勤耕耘、服务人民,取得了显著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为文艺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广阔空间。同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十分复杂,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紧迫;在思想活跃、观念碰撞、文化交融的背景下,文艺领域还存在价值扭曲、浮躁粗俗、娱乐至上、唯市场化等问题,价值引领的任务艰巨迫切;文艺创作生产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标志性的作品不够多,推出精品力作的任务依然繁重;文艺评论存在“缺席”、“缺位”现象,对优秀作品推介不够,对不良现象批评乏力,文艺评论辨善恶、鉴美丑、促繁荣的作用有待强化。在全国享有广泛声誉的领军人物较为缺乏,人才队伍结构尚需优化。文艺环境、业态、格局深刻调整,创作、传播、消费深刻变化,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大量出现,引导、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手段方法亟须改革创新。

3.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建设创新型文化强省,为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4.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自觉以最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在人民生产生活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生动展现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展现安徽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歌颂光明、抒发理想,鞭挞丑恶、抵制低俗,给人民信心和力量。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对文艺作品质量、品位、风格等的期盼,创作生产更多展示中国气派、体现安徽特色、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推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大力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虚心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进行生活的积累和艺术的提炼。将“我们的沃土我们的梦”千名文艺家下基层活动常态化,开展文艺家进军营活动,制定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经济保障政策,完善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给予文艺家深入基层调研以制度保障,建立文艺家基层联系点,完善创作基地,把经常性采风与长期性驻点、定期挂职锻炼相结合,形成长期创作态势和工作机制,为他们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成果展示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发挥知名作家艺术家的带头作用,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文艺界蔚然成风。

6.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重心下移,把各种文艺惠民措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行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以实效为标准,提升质量和水平。创新形式、持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进万村”、“送文化进军营”、“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文化惠民消费季”、“书香安徽”全民阅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情暖农民工”、“送欢乐下基层”、文化艺术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等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和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建设,重点推进国家级贫困县(区)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突出资源整合和闲置场地设施利用,推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全民阅读、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编制总量内落实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配备,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等方式健全农民文化乐园、社区文化中心专兼职文化辅导员,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政策。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加大各级政府对面向基层文艺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每个行政村每年安排12万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其中提标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000元,统筹4400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农村文艺演出,保证每个村一年有一场正规文艺演出。建立我省“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依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三馆一院联盟等平台,“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等活动,为文化结对帮扶提供支撑。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7.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繁荣群众文艺。制定我省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发挥好基层文联、文化馆(站)在群众文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创新载体形式,展示群众文艺创作优秀成果。创新举办中国农民歌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省艺术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鼓励各地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品牌,组织全国“群星奖”申报参评工作,完善群众文化辅导员工作相关制度,成立省文艺志愿者艺术团,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廉政文化、网络文化建设水平,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文化形态,引导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采用知识讲座、专家辅导、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文艺知识,培养文艺爱好,提高全民文化素养。鼓励群众文艺与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相结合。

8.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修订完善《省属文化企业“双效”业绩考核及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研究出台我省文艺作品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反映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影视剧、文艺演出、美术和文艺类出版物等创作生产出版的立项、采购、评审标准,完善文艺作品推介传播等环节的评估标准,把票房收入、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与专家评价和群众认可统一起来,推动文艺健康发展。把服务群众和引领群众结合起来,既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又加强引导、克服浮躁,讲品位、讲格调,坚决抵制趋利媚俗之风。

三、让中国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

9.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着力书写人们寻梦的理想和追梦的奋斗,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紧密联系江淮儿女的社会生活实际,展现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努力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激情,鼓舞全省人民积极寻梦、追梦、筑梦、圆梦,共同演绎雄阔壮丽的中国梦大合唱,谱写伟大中国梦的安徽篇章。不断丰富拓展中国梦的表现内容,既讲好国家民族宏大故事,又讲好百姓身边日常故事,用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叙事体现中国梦的丰富内涵,见人、见事、见精神,扎实开展好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展映展演展示活动。

10.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潜移默化、滋养人心,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运用各种形式,艺术展现党史国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挖掘我省地域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安徽光荣革命历史,让光辉业绩、革命传统一代一代传承光大。大力支持文艺单位和作家艺术家从社会生活、当代人物中,从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挖掘题材,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聚焦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的感人故事,找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民群众情感的契合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活动。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安徽省广播影视精品专项资金等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出版等方面的资金,重点支持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青少年文艺创作和推广。

11.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组织和支持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正确反映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斗争史、中国共产党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史,生动反映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海外儿女心向祖国的心路历程。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抵制否定中华文明、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诋毁国家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为,反对以洋为尊、唯洋是从,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拓展爱国主义题材的表现空间,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手法,增强艺术魅力。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等,推出一批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弘扬民族精神和改革开放时代精神、鼓励激荡人心的重点作品。充分运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展映展播展演展示群众喜爱的爱国主义优秀作品,开展安徽爱国“主题季”、“爱国歌曲大家唱”、千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展映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12.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传统文化中提炼符合当今时代需要的思想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赋予新意、创新形式,进行艺术转化和提升,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色、鲜明中国精神、彰显徽风皖韵的文艺作品。制定我省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实施意见,加强总体谋划,加大推进力度,通过国民教育、民间传承、礼仪规范、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文艺创作等各个方面,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做好古籍整理、经典出版、义理阐释、社会普及工作,实施古籍整理和经典出版项目,推出一批优秀典籍的研究整理成果、介绍中华文化的通俗读物和大众栏目。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等的扶持。保护、发掘、发展民族民间艺术,打造黄梅戏和徽剧保护示范区,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非遗濒危项目抢救及非遗传承人口述史采录工程,建设非遗数据库,扶持建设一批非遗传习基地(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遗展示基地,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美丽乡村等工作,建好用好中国黄梅戏艺术中心、安徽中国黄梅戏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出台加快我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地方戏曲振兴计划,做好黄梅戏、徽剧“像音像”工作,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建立黄梅戏数字信息资源库,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鼓励地方统筹采取政府补助、公办民营、民办公助、产业扶持、市场化筹资等多元方式支持“一团一院(剧院)”建设,或以政府购买演出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政府采购戏曲项目,将面向基层公益性戏曲演出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范畴,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鼓励中小学以传统戏曲普及为办学特色开展活动,推进戏曲进校园。扶持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工作,推广和实施国学经典进校园,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

四、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13.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组织实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科学编制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科普题材、科幻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将重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纳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纳入央视2016——2021年重要时间节点电视剧题材规划,形成“策划一批、生产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优化创作生产平台,重点支持文学、影视剧、戏剧、音乐、美术等创作。提高组织化程度,集中力量、集聚资源,实施省“四个十”、市“四个一”文化品牌打造工程,以项目化方式扶持重点文艺作品,建立从组织策划、项目论证到资金扶持、宣传推介等一整套规范体系,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的大作力作,努力形成文艺创作生产的“高峰”。统筹文化强省建设专项、文化艺术创作保护(含展览)专项等资金,加大对创作生产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评论、宣传和推广的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的示范导向作用,组织好全国“五个一工程”申报参评和我省“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加大评奖成果的宣传展示。办好媒体文艺栏目节目,实施“徽风皖韵”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

14.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坚持内容为王、创意致胜,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在探索中突破超越,在融合中出新出彩,着力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注重富有个性化的创造,避免过多过滥的重复改编,组织实施安徽文学原创出版工程、中长篇小说精品出版工程,落实“电影剧本孵化计划”、戏曲孵化计划,建立重大文学创作、出版题材库。把继承创新和交流借鉴统一起来,深入挖掘和提炼老庄哲学、桐城文派、徽州文化等安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深刻认识和开发安徽丰富红色文化资源所蕴含的高能价值,发挥其育文化人的激励作用,使文艺更加符合时代进步潮流,更好引领社会风尚,更能促进精神滋养和灵魂塑造。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积极推动文艺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丰富创作手段,拓展艺术空间,不断增强艺术表现力、核心竞争力。

15.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评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外国文艺理论,研究梳理、弘扬创新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德、美学、美文相结合,展现当代中国审美风范。结合我省理论工作“四大平台”建设,落实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工程,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编好用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教材,加强省内高校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学科建设,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课堂教学和文艺评论实践各环节。建立文艺评论家签约制度,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发挥好各级文艺评论组织、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等办好重点文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的支持力度,丰富表达形式,拓展传播途径。坚持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灵活采用评论文章、研讨会、点评会、鉴赏会等各种手段,发挥文艺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重要作用。

16.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制定我省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发挥省网络作家协会的作用,扶持网络作家创作出版,将网络文学列入文学原创扶持项目,纳入文学作品评奖范畴,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把握传播规律,建设一批我省文艺网站,善于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把网络文艺纳入创作生产和引导管理范畴,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17.加强文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积极作用,建好用好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各类文艺阵地,尽快建成安徽美术馆、百戏城等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滨湖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拓展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载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等展映展播展演展览和“书香安徽阅读季”等品读鉴赏传唱活动,让优秀文艺作品走进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的管理,加强对安徽卫视黄金时段电视剧的播出管理,落实网络等新媒体阵地的内容发布、市场准入、基础管理等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18.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运用文艺形式讲好中国故事、安徽故事,对外宣传安徽良好形象。深入挖掘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昂扬向上的红色文化、充满生机的当代文化,创作生产具有地域特色、彰显国际视野、符合对外传播规律、易于让国外受众接受的优秀作品,继续办好安徽电视周、安徽文化周等活动,支持各级文化演艺、新闻广电等单位结合重要作品、重大活动和重点项目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增强文艺的吸引力感召力。完成好丝绸之路文化项目、丝绸之路影视桥、丝路书香等项目,主动承接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工程等境外文化投资项目,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挥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制定文化交流合作专项计划。实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当代文艺作品,进行多语种翻译、出版、播映、展示,发挥省属文化企业渠道优势,加大安徽当代文学精品、皖版精品图书翻译输出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政府和民间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推动黄梅戏、徽剧、花鼓灯、杂技、安徽民乐、皖版图书、徽派影视等安徽特色文化产品走出去,争取把我省文艺走出去知名品牌纳入人文交流机制,向世界推介我省优秀文艺作品。

五、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

19.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举办各类别、各层次的培训班、研讨班、进修班,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养成行动方案》等六个行动方案,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弘扬公德良序,树立新风正气,鼓励文艺名人名家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精神,带头承担引领文明道德风尚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活动,制定具体措施,引导文艺工作者潜心创作、投身生活、养心修身、德艺双馨,牢记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制定我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处理好义利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20.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着眼于培养大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造就一批人民喜爱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做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完成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加大国内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实施好全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工程。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建设,制定我省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培养计划。做好各类文艺人才培训工作,制定我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和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重视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教育,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打造专业化培养基地,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探索建立我省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法,坚持公平公正,体制内外同等对待,支持特殊专业艺术人才的学历、职称认定,进一步突出能力、业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

21.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组织方式,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探索具体化、分众化工作手段,发挥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文联,要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政府采购、教育培训、展演展示、评比奖励等方面创造条件,在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便利。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所在县(市、区)以及街道、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22.党的领导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提高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文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繁荣发展文艺的责任落到实处,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和我省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各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23.营造繁荣发展文艺的良好环境。运用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重点文化品牌的宣传力度,使优秀作家艺术家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提升我省优秀文艺作品国内外影响力。做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申报推荐工作,把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艺术家推选出来。大力支持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诚心诚意同他们交朋友、为他们办实事。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建立文艺创作生产酬劳合理分配标准,贯彻落实《安徽省重点文化品牌建设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加大对重点文艺作品酬劳奖励力度,完善激励扶持机制,对获得国家级文艺奖项的我省作家艺术家作品给予配套奖励,逐步提高我省文艺奖项的奖励标准。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24.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已转企院团要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保留事业体制的院团要深化内部人事、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发挥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作用,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快跨区域的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建设,搭建文化企业投融资平台和艺术品交易平台,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在土地、财税、基础设施、场所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他们做大做强,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进一步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实施戏曲剧本创作计划,改善文艺院团创作生产条件,落实财政、税费等优惠政策,加大对文学艺术重点报刊、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的扶持,支持《清明》、《安徽文学》、《诗歌月刊》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学期刊方阵。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好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把握方向,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发挥引导作用,向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修订、制定促进和保障文艺繁荣发展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法规的应用和落实。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建立维权组织,开展维权活动,创新维权服务机制,组建法律志愿者服务团,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推动文艺维权迈出新的步伐。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改进评奖工作,控制评奖数量,规范评选程序,强化导向功能,严格评奖标准,既看作品也重人品,切实提高评奖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

25.充分发挥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文艺工作的内容、对象、方式、机制和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大对文联等人民团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艺术家制度,直接倾听文艺工作者诉求和意见,切实支持其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支持建立健全服务群众体系,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文联等人民团体要顺应党的文艺事业发展新要求,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改进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多出优秀作品,精心策划项目,联系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大繁荣大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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