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重庆一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脑写小说,被其所在部门领导发现。事发后,该公司研究决定,报工会委员会批准给予警告处分,并明确,如再有违犯,将给予辞退。
该通报的曝光,也引起了热议。
有律师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兼职需满足“不影响本职工作”“不占用原单位资源”两大前提。
事件中“上班时间+公司电脑”的双重违规,本质是“侵占企业财产与时间”。
涉事公司报工会审议处分的方案,符合《工会法》要求,体现了程序正义。而“先警告后辞退”的梯度处罚,也属于合理范畴。
但,该事件的背后,是千万兼职写手的生存困境。
有数据显示,超70%的网络作家都是兼职创作,日更2000字以上的客观压力也迫使创作者不断挤压所有可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