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0月25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官网公布:
《关于开展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正式对外开展网络文学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
关于印发《江西省文学创作(网络文学)
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文联发〔2022〕21号
江西省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文学创作的文学工作者。
二、资格名称和评价方式
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归口艺术系列。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设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名称依次为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级文学创作、四级文学创作。
一级文学创作和二级文学创作实行专家评审,三级文学创作实行考核认定或专家评审,四级文学创作实行考核认定。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文艺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
(三)坚守艺术理想,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文艺志愿服务活动。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四、一级文学创作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二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5年。
(二)学术水平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创作技巧,有丰富的文学创作经验。
2.有独特的文学创作风格,对文学创作有系统、深入的研究,能系统论述自己的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3.创作能力突出,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多部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较大规模。代表性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广泛影响力,有较高知名度。热心扶植文学新人。
(三)文学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作品在国家级常规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或在省部级以上常规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
2.作品以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引起文学界的关注,被全国性评论机构评介,或作品在全国具有较大的知名度,被省级以上报刊评介。
3.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完结文学作品累计800万字以上,连载作品订阅平均数量1万以上。
4.实体出版作品3部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2部实体出版作品)。
五、二级文学创作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且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2年。
2.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5年。
(二)学术水平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文艺理论修养,文学创作经验较为丰富。
2.能形成个人的文学创作风格,对文学创作有较深的研究,能总结自己的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3.创作能力较为突出,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多部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较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文学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作品在省部级以上常规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
2.作品在省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省级以上报刊或评论机构评介。
3.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完结文学作品累计500万字以上,连载作品订阅平均数量8千以上。
4.实体出版作品2部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2部实体出版作品)。
六、三级文学创作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且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2年。
2.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4年。
(二)学术水平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文化修养,有丰富的生活积累。
2.创作技巧比较熟练,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
3.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一定规模。在读者中有一定影响力。
(三)文学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作品在省部级以上常规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或在设区市以上常规性文学评奖活动中获奖。
2.作品在本设区市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设区市级以上报刊或机构评介。
3.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完结文学作品累计300万字以上,连载作品订阅平均数量5千以上。
4.实体出版作品1部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2部实体出版作品)。
七、破格条件
(一)一级文学创作
未具备一级文学创作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二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5年;或具备一级文学创作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二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3年,如其业绩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二,且本人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则可破格申报:
1.作品在国家级常规性文学评奖中获奖。
2.作品在全国文学界有较大知名度,被有全国性影响的重点报刊评介。
3.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完结文学作品累计1600万字以上。
4.实体出版作品6部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2部实体出版作品)。
(二)二级文学创作
具备二级文学创作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网络文学创作满3年,如其业绩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二,且本人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则可破格申报:
1.作品在国家级常规性文学评奖中获奖。
2.作品在省内具有代表性,被有全国性影响的重点报刊评介。
3.在国内重点文学网站发表完结文学作品累计1000万字以上。
4.实体出版作品4部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2部实体出版作品)。
八、考核认定要求
在我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符合我省考核认定办法要求的网络文学创作从业人员,可按考核认定办法申报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职称的考核认定。
九、附则解释
(一)本条件是江西省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条件,非评审通过条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凡冠有“以上”级别的,均包括本级。
(三)“国家级常规性文学评奖”指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国家新闻出版署等设立的常规奖项。
“省部级以上常规性文学评奖”指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作协常设性文学奖项;有全国性影响的重要文学选刊的常设奖项。
(四)“有全国性影响的重点报刊”指:
1.《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中国艺术报》《文学报》等报纸;
2.《文学评论》《小说评论》《扬子江评论》《当代作家评论》等原创综合类名刊大刊。
(五)“国内重点文学网站”指: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城、掌阅小说网、云起书院、逐浪小说网、咪咕阅读、17K小说网、阿里文学、纵横中文网、酷匠网、飞卢小说网、番茄小说网、塔读文学网、QQ阅读等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全国网络文学重点园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文学网站。
(六)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