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
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卢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27岁的李某是一名忠实的网络小说读者。
2023年2月,李某发现某短篇网络小说平台拥有不少读者,这些读者想看小说但又不愿意付费。
于是他灵机一动。
有技术能力的他,立即着手开发了多个小程序。
读者在小程序内输入想看的小说链接,小程序的‘爬虫’就会自动抓取、生成正版短篇平台中的小说内容。
后来,李某认识了卢某,卢某在各大平台上发布文案帮助李某引流,作为回报,李某提供2个小程序给卢某运营,并帮助其进行技术维护。
2023年7月,短篇平台发现旗下小说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8月,李某、卢某先后被抓获归案。
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相关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下架涉案小程序,经鉴定,李某、卢某爬取小说共计3万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