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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成本低、举证维权难 网络文学抄袭现象越来越严重

时间:2017-02-06 22:37:10    来源:爆侃网文综合整理    编辑:爆侃网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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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的图书小说到手机电子书小说,再到如今的网络在线小说,互联网为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提供了开放的平台。网络小说快速、高产又低价,不断刺激着读者的热情,这既是网络小说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然而,随着网络文学的不断兴起,网络小说的抄袭也成为版权侵权的重灾区。

小说抄袭不是新鲜事,近年来,网络小说被指涉嫌抄袭的情况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从电视剧《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袭4部网络小说,到著名作家金墉因为作家江南早期网络小说大量使用“乔峰、令狐冲”等人物而将其告上法庭,再到2014年琼瑶将于正告上法庭,其编剧的《宫锁连城》被诉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还要数年度热播剧《锦绣未央》,该剧被认为与200多部小说的内容高度重合。百名热心网友花了3年时间对比,认定《锦绣未央》一共抄了209本书,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框架抄《长歌天下》;女主人设抄《身历六帝宠不衰》等;谋权宫斗模式抄《帝王业》《军师联盟》等。不少细节描写,也直接从别处“拿来”很多内容几乎一字不改。

事实上,除了这些作品以外,网络文学中很多抄袭小说大多是这样操作的。这些作者进行抄袭的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因为自身原创能力不足,看到别人的故事情节、创意很好或者文字描写很美,就会拿过来“借用”,例如借鉴《红楼梦》(旧版 新版)、《金瓶梅》等,导致网文中不少作品似曾相识。

二是因为当红网络小说种类套路固定,种田文、重生文等等,极易模仿抄袭,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当这种文学已经形成一种体系,可用的环节、元素,情节套路都已经基本固定。网文编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例如,《斗破苍穹》点击超过30亿,很多人写书的时候会以这个世界框架改个名字发展,包括人物性格都会有相似点。编辑在收书的时候也会倾向要这种书,因为有固定读者群,有需求。

低级一点的抄袭就是原封不动的拿过来用,而高级的抄袭则是抄原作的故事主线、人物设置,换成自己的语言,加入一些细枝末节后再推进一遍情节。“借鉴”甚至“抄袭”走红的网络小说,已成为不少网文作者的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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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变成网文大神,就必须保证快速、高产,不仅要创造适合大众口味的作品,还要保持每日甚至更频繁的更新速度。一天三五千字的更新只是基础,有的作家甚至可以日更量上万。为保持活跃度以及吸引读者的投票和打赏,注水”创作不可避免,部分写手为了更新也会东拼西凑。除了抄袭他人作品以外,部分写手开始诉诸“黑科技”——“自动写作软件”。这种软件能从其他文学作品中摘抄、整理,重组成需要的内容。

事实上,这种抄袭现象在以往实体书的发行中也存在,只是因为读者的阅读量不够,未曾看到抄袭的作品或者原作,这种抄袭的事情很少被人发现,而现在却大不一样。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作品分享在互联网上,网民们可以欣赏到更多的文学作品,一旦发现抄袭的现象通过广泛传播也能引起各方关注。

知识时代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我们身处信息时代,但不代表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完全免费和共享,所有文字及艺术创作者劳动成果及创作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如今在网络文学作品抄袭事件中,许多网友都持反对意见,这也是我国公民版权意识觉醒的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脑力劳动开始认同,逐渐在改变自己的思维习惯,学会尊重劳动者的付出。虽然养成版权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中国正往这个方向发展。

侵权成本低、举证维权难,是网络文学抄袭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2014年,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被诉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一案经二审终审被法院认定侵权,并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收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法律、文学、影视界都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一案件的胜诉给原创作者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文学作品失去了原创性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因此必须遏制网络小说抄袭之风。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法律也并非万能,整治抄袭恶习需要多方合力——从文学网站到影视编剧等相关方再到监管部门,各方都需要有行动,或抵制或打击抄袭行为。这样,抄袭之风一定会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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