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展开
您的位置:首页 > 百家讲坛>正文

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网络文学抄袭乱象需遏制

时间:2017-03-09 21:55:11    来源:爆侃网文综合整理    编辑:爆侃网文 字号:TT

MAIN201212130848000223684307341.jpg

近日,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与以往一样,每年政协委员们的提案都是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热点。

而随着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的大幅提升,今年部分政协委员又将目光锁定在版权领域,他们所上交的提案关注点也变得更多、更具体。

而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提出,当前迫在眉睫的是需要提升原创版的保护力度,尤其是网络文学抄袭乱象需遏制。

所以在今年的两会上,王兴东委员表示,根据现行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国家版权局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对“侵犯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侵权行为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而且公安机关具有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

所以提出四点具体建议:

建议一:国家版权局应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时就相关侵权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制品、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特别是通过没收违法所得,以增大侵权成本,对抱有侥幸心理的主体起到威慑作用。

建议二:公安部与国家版权局应该重点配合,加大打击力度,版权局应该发挥自身优势特点,协助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以及处理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追查到底。版权局可协助公安部门审查版权证明文件,协助确认被侵权作品,就作品对比等出具鉴定意见,为违法认定提供专业的意见或标准供参考。

建议三:文化部、工信部、广电部门应当建立文化行业诚信体系,明确惩戒措施,对有劣迹的相关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为行业和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建议四:网监部门应当就此责成文学网站、涉嫌销售“抄袭软件”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强自审、自查、自纠,从根源上杜绝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让整个文化产业走上健康规范的道路,针对这种网文抄袭之风、“抄袭软件”泛滥的行为,需要及早制定应对良策。

个别主体自行寻求司法救济的手段难度大、周期长且只针对个案,要想从源头上遏制相关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文艺创作氛围,保持中国文艺创作者的创作活力,这就需要一个良性的防控机制,相关主管部门有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发挥联动作用,通过及时有效的行政手段进行维护。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