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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盗版侵权案结案 网文正版化不可“不作为”

时间:2015-11-30 14:01:00    来源:爆侃网文综合整理    编辑:爆侃网文 字号:TT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不断发展,网络文字被演绎出了多种呈现方式,比如网络小说、网络有声读物等,IP也已经从过去的单线授权、零星开发,走向贯通全娱乐产业的链状甚至网状新业态。现如今,网络文学创富时代已经开启,一些网络平台不满足于自身版权资源、更经受不住超级IP的利益诱惑,导致侵权事件不断发生,把网文行业对维权的关注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其中被告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喜马拉雅”网站私自传播《斗罗大陆》有声读物,法院依法判决喜马拉雅构成侵权,并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了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要求被告赔偿总金额接近十五万元人民币,并依法下线该有声读物,停止盗版行为。

  网络文学侵权事件被越来越多的行业人士所重视,但我们对如何维护自身版权又了解多少呢?

  首先,需要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到底归谁?

  以本次案件为例,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为阅文集团旗下公司)是国内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2008年10月29日,原告与张威(笔名唐家三少)签订《白金作者作品协议》,约定张威将涉案网络小说作品《斗罗大陆》著作权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完全归属于原告。

  2014年初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在被告“喜马拉雅”网站上,存在网络小说《斗罗大陆》改编的有声读物,供公众在线试听,并可进行下载、存储、播放。被告音频内容与原告网站网络小说的内容一致,且该有声读物已吸引了大量用户在线试听并下载,播放次数甚至超过百万,时间持续长达一年。鉴于此,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要求被告给予赔偿。

  其次,既已构成侵权,版权方需使用正当方式积极维权。

  涉案作品《斗罗大陆》在起点中文网上发表时,作者署名为唐家三少(张威笔名);在被告无法提供任何否定证据的情况下,张威为涉案小说《斗罗大陆》的作者。同时,张威已经把涉案小说《斗罗大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全权交予原告方,原告具有《斗罗大陆》包括信息传播、衍生品传播等一切传播权利。版权归属事实清晰、明确。

  然而,被告经营喜马拉雅网站及其客户端,提供了《斗罗大陆》有声小说的在线试听,网站客户端提供了在线收听及下载,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而提供涉案有声小说的行为,构成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诸如此类案例在网文行业已不再是新鲜事,然而很少有作家、平台拿出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正是版权所有方息事宁人的态度,助长了侵权方的气焰,“不作为”也是如今侵权问题已经成为网文产业挥之不去的“阴霾”的重要原因。

  那么,到底对于发生的侵权,要如何处理呢?

  回答只有一个:支持版权正规化,以行动维护版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互联网+阅读”的环境下,以IP粉丝经济为核心、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渠道,网文产业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超级IP。但盗版侵权——这个致命毒瘤也在一直干扰着行业的正常发展。只能行动,才能实现对这一顽疾的治疗。

  要治病,就一定要找到病原,而网文产业的源头就是IP的版权。只有版权清晰、规则明确、维护系统规范,中国网文产业的盗版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

  目前,行业的目光集中在作为IP行业的领导者、拥有国内90%IP资源的阅文集团身上,而阅文集团也表示:以坚持版权的正规化运营为目标,用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先规范自己IP产业链的正规化和健全,进而带动整个网文生态圈,实现行业运营的规范化,维护版权市场的健康发展。阅文将通过法律手段打击已经发生的盗版行为,坚定不移地走正版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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